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淮北宇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源电气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3090317
邮编:235000
项目名称:淮北宇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台套破碎、制砂机械设备建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宇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经济开发区开端路与弘新路交口西南侧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5002.88万元,项目占地27亩,主要生产破碎、制砂机械设备。该项目涉及铸造工艺,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2018〕39号)文件以及工信部关于铸造产能置换的相关规定,在不增加本地铸造产能的基础上,宇和机械公司与淮北市永力工贸公司达成铸造产能置换协议,淮北市永力工贸公司同意将公司铸造产能13吨中频炉(5000吨/年)通过产能置换给宇和机械公司,用于建设年产50台套破碎、制砂机械设备建造项目。
本项目铸造年产能为5000吨,项目总投资2500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占总投资的0.71%。项目占地18000m2,建设1栋生产厂房、1栋科研楼、1栋办公楼及门卫等配套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10521.6m2,主要包括变频感应电炉、退火炉、抛丸机、焊机、环保设施等设备。项目年生产天数300天,劳动定员3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排出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满足龙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杜集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转输进龙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龙河。
2. 项目变频感应炉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1排气筒);浇注、制芯、喷漆等过程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干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2排气筒);退火炉、再生、混砂、清砂、抛丸、打磨、焊接工序粉尘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3排气筒)。
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表1中2级及表3排放浓度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的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
3. 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经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炉渣、废砂、消失模边角料、废粉尘、废活性炭、漆渣、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生活垃圾等。废炉渣、废砂、消失模边角料、废粉尘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漆渣、废矿物油、废乳化液作为危废收集后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