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权限
(一)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就被投诉的问题作出说明; (二)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协助调查; (三)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义务; (四)责令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的行为; (五)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对所造成的危害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有权建议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对情节较重的,有权建议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组织人事处理;对构成行政违纪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权提交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和给予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