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淮北市杜集区委员会关于政协常委、
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考评办法(试行)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积极参加政协的各种会议、活动,是政协组织有效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委员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区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杜集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政协淮北市杜集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政协委员要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倍加珍重自己的地位,在享有社会荣誉的同时,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政协会议的决议,自觉遵守政协章程及有关制度,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协、统战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
(二)按时参加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专委会会议,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培训班及调研、视察活动,并要踊跃发言,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区政协办公室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请假。
(三)积极反映所代表的党派、团体以及各界群众的意见,每年至少要提出一件政协提案,报送一条有价值的建议,反映一条社情民意。
二、考评内容
1、参加会议情况
①区政协全委会议
②区政协常委会议
③区政协专委会会议
④区政协组织的各类专题会议
⑤区政协组织的各类座谈会、培训班
2、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情况
①参加各类活动的次数
②完成活动中交办的撰写调研、视察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3、提出建议情况
①在全委会、常委会上发言、书面发言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社会效果)
②在小组讨论会、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社会效果)
③撰写提案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社会效果)
④反映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
⑤提出其它建议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社会效果)
⑥撰写和发表政协、统战方面文章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
4、其它活动情况
联系群众、维护稳定、社会捐赠、科技推广、兴学助教、人才培养等。
5、荣誉情况:获区级以上表彰和奖励次数。
三、考评办法
1、成立委员考评领导组,由欧阳林芝主席任组长,王安信、曹君芳、张平、赵德远、孙克标、彭玉亭几位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区政协各专委会主任担任。具体工作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
2、考评采取年度考评、届末考评相结合。由区政协办公室统一印制《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考评。
(1)年度考评
每年年底,由区政协办公室牵头,各专委会分工负责,对每位政协委员全年参加政协会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及落实等情况进行汇总,填入履行职能考评表,报考评领导组,由考评领导组作出评定。
(2)届末考评
在年度考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对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作出届末初评结果后报考评领导组,由考评领导组决定考评结果,为换届工作打好基础。
3、专门建立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档案,具体事宜由办公室承办。
四、考评结果的处理
1、区政协对委员中能够严格遵守政协章程,认真履行政协委员义务,坚持把委员的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把做好本职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结合起来,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全委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①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认真负责地为我区的改革和建设献计出力、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党政部门的采纳与好评,并为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出显著成绩者。
②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取得显著成绩者。
③积极做好“三胞”联络工作,主动宣传“一国两制”方针,宣传杜集区投资环境,加强同海内外亲友的联系和沟通 ,在促进交流交往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
④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有重要学术成果和重大发明创造者。
⑤在维护稳定、社会捐赠、科技推广、兴学助教、人才培养等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2、根据考评情况,对不热心政协工作,不积极参加政协活动的委员,区政协分片联系领导要及时进行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对不遵守政协章程,不执行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政协形象的委员,报经区委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委员、常委资格,并通知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
政协淮北市杜集区委员会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