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尊严,提高人民群众科学素养。
二、开展民间、区内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区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三、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活动,提高青少年科技水平与素养。
四、抓好基层科协、科普网络建设,管理所属学会;指导镇科协、办事处科普协会及企业科协工作。
五、组织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活动,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实施“金桥工程”项目,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等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和学会对科技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向区委、区政府举荐科技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七、参与科技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协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