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1202001 | 来信时间: | 2020/12/02 16:07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我是杜集区段园镇的,如果在自己老宅子的宅基地重建老宅,并不是申请新的宅基地,如果这样的话是否还需要预留出五米乡村道路规划,如果是,为什么在我们村子上正在进行房屋建设的那一户并未留出来,去问村里负责人,负责人说申请的早,可是这个文件早些年就有了,就是需要也是早都开始了,我想知道别人是通过怎么样的办法申请成功的 |
预答复时间: | 2020/12/02 16:07 | ||
---|---|---|---|
预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
答复单位: | 杜集区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0/12/15 08:38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你反应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文件精神,我镇出台《段园镇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规定》(段政字〔2020〕29号),并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执行该文件,29号文件严格审查农村宅基地条件,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对于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县道15米、乡道10米、村道5米),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