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426001 | 来信时间: | 2020/04/26 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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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我户籍是辽宁省的 能在本市登记结婚吗?还是要回到户籍所在地 |
预答复时间: | 2020/04/26 1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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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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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杜集区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0/04/28 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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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电话向当事人了解,女方是辽宁省户籍,男方是淮北市户籍,因此当事人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即当事人既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淮北市办理结婚登记。因现双方当事人都在辽宁省工作,建议其可以就近在辽宁省办理结婚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答复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具体经办人任红艳,联系电话:401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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